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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退選階段(開學後第1~2週)注意事項


說明

加退選階段(開學後第12週)注意事項

一、加修申請

(一)依照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

(二)如人數限制已是教室最大容量的課程(課程查詢系統之備註欄位會加註),不可提加修申請。

(三)初選如額滿之課程如有退選者,依志願序自動遞補。在不超過教室之容量,如授課教師同意增加修課人數,仍依志願序自動遞補。

(四)加修申請優先順序如下:

(依照選課辦法第六條規定,特殊情形另規定之)

1.畢業班重補修生 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3.二年級生 4.一年級生

 

二、重補修生注意事項:

重補修生如欲選擇一年級課程,請留意課程查詢系統中每門課程的備註說明,有預留重補修名額的課程,於加退選階段104/09/14(一)1230104/09/28(一)1300,填寫加修申請單(教務處),依照申請單上的規定流程送出。惟仍須符合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104學年度起,通識教育課程規劃有變動,一樣的課程名稱對應的領域不同(新生適用),因此,請重補修生進入課程查詢系統先查詢近二年(102103學年度)課程名稱後面括弧的領域為何,以免加修錯誤。

 

三、一年級第二外語、進階英文及全英通識選課規定:

一)初選階段限申請「英文」改修或「英文」及「英語聽講」改修的學生選課。加退選-2階段(1049151230以後)開放第二外語及進階英文課程提供一般同學選課。

(二)全英通識課程(除申請改修通過者之外),開放給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複試合格或多益測驗640分以上或其他同樣等級之英文能力檢測者選課(請檢附相關證明至本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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