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大事紀

西元年 大事紀要
1997

正式設置通識教育中心,立為一級單位,訂定中心設置辦法及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規章,專司負責全校共同暨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1998

於北港分部規劃「人文學通論特別講座」,第一場由中華民國通識教育學會理事長黃俊傑教授主講,其餘12場由台大、清大等教授主講。

1999

<通識教育年刊>創刊號出版。

2000

修訂「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遴選辦法」

2001

通識課程規劃為人文學科、社會學科、自然學科三大領域。將原有之國文、外文、本國歷史納入人文學科領域將中華民國憲法納入社會學科領域,通識課程至少應修二十八學分。

2002

通識課程由三大領域擴增為七大領域國文領域、外文領域、人文領域、社會領域、自然領域、體育領域及服務領域。

2003

成立「通識教育規劃委員會」,其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訂定「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國醫藥大學英文鑑定實施規定」。

2004

辦理通識教育自我評鑑。

2004

舉辦「台灣防疫經驗歷史回顧-瘧疾根除歷史影像巡迴展」。

2004

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學優良教師初選委員會設置及初選辦法」。

2005

<通識教育年刊>更名為<通識教育學報>。

2005

訂定「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

2006

增開互動式英語課程,並購置互動英語學習軟硬體作為教學之輔助工具。自然科學領域部分,從95學年起聯合中部各大專院校,共同成立教學資訊平台。

2007

實施核心通識課程,成為本校通識教育之特色。
「基礎語言科目」共8學分(國語文與英語文各4學分),全校性通識課程共20學分。通識課程分「領域選修」16學分(人文及藝術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各4學分),新規劃之「核心課程」開設「歷史思維」和「民主法治」兩學門,各2學分。

2008

「通識教育規劃委員會」更名為「共同暨通識教育委員會」。

2008

「核心課程」由4學分提高為8學分,並重新規劃岀八大主軸,每一主軸將逐步發展2至3門課程。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核心課程開課要點」

2008

通識28學分規劃:國語文與英語文各佔4學分,「通識課程」分成「領域選修」12學分與「核心課程」8學分,合計20學分。

2008

實施通識課程外審制度及「博雅經典講座」。

2008

成立基礎科學課程規劃小組。

2009

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基礎科學課程規劃小組設置辦法」、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修課要點」、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經典閱讀」課程實施要點」、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大一英文分級教學實施要點」。

2010

主辦「第24屆全國通識教育教師研習會」。

2010

主辦「重返史懷哲之路」活動,為亞洲第一具規模之醫藥學生團。

2010

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學生通識教育課程抵免學分審查原則」。

2011

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國文課程作業評比活動實施要點」、「中國醫藥大學大一英文申請改修實施要點」。

2011

100學年度下學期起開設全英通識課程,並規定自101學年度入學生起,醫學系、中醫學系及牙醫系學生至少須修畢8學分全英語通識課程。餘各學系學生採自由修讀方式。

2011

主辦「第一屆不得已盃大一國文辯論賽」。

2012

「通識教育中心教學優良教師初選委員會」改名為「通識教育中心教學優良暨教學創新教師初選委員會」,修訂設置及初選辦法。

2012

主辦「通識教育英語學程國際學生日」、「通識教育英語學程教學研習」。

2012

主辦「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講座系列-1」

2013

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修改:(自102入學生起實施)
一、語言課程:8學分
(一)國文4學分改為2學分。
(二)英文6學分(含大一英文課程4學分及英語聽講實習課程2學分)
二、通識課程:20學分
(一)「領域通識」改為「基礎通識」共12學分,各領域學分數改為人文及藝術領域4~6學分,社會科學領域4~6學分,自然/生命科學領域2~4學分。
(二)「核心課程」改為「跨領域通識」共8學分。

2013

基礎科學課程外審。

2013

主辦「典範與傳承:史懷哲非洲行醫百年研討會」、「柳川文學營」、「史懷哲非洲行醫百年紀念音樂會」、「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講座系列-2」。

2014

102學年度通識教育自我評鑑。
主辦「跨領域通識課程設計分享研習會」
102學年度通識課程評鑑

2015

一、修正通識教育核心能力為:
(一)主動學習與自我改善之能力
(二)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之能力
(三)人文關懷與社會服務之能力
(四)通識知能與倫理素養之能力
(五)健康促進與前瞻未來之能力

二、修正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自104學年度起實施。

三、通識教育課程分為「九大領域課程」及「通識教育活動」。
(一)九大領域課程:必修共28學分,各領域修課學分數規定:
1.國文說寫領域(至少2學分)
國文:必選2學分
2.外國語文領域(至少6學分)
(1)英文:必選4學分
(2)英語聽講:必選2學分
英文及英語聽講課程採分級制,分級以大學指考及學測成績為依據,分級結果於選課前公告。
另訂定「英文暨英語聽講課程申請改修實施要點」,可依相關規定提出改修申請。
3.歷史文明領域(至少2學分)
4.文學藝術領域(至少2學分)
5.認知推論領域(至少2學分)
6.社會科學領域(至少2學分)
7.價值倫理領域(至少2學分)
8.科學技術領域(至少2學分)
9.全球視野領域(至少2學分)
若所修課程兼跨二或三個領域,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二通識教育活動:0學分,學生須於在學期間參與至少16小時通識教育中心所認定之演講內外所舉辦之展演活動;成績以通過/不通過計分。

2015

5月22日舉行103學年度通識教育外部評鑑。

2015

藝術中心及語文教學中心劃歸為本中心下設之二級單位。

2016

開設「領導力與未來」課程,由黃榮村講座教授擔任主授課教師,規劃邀請各領域傑出的領導人藉由實務經驗分享,帶領學子一同學習培育新一代優質領導管理人才

2017

人文與科技學院成立,通識教育中心教師搬遷至水湳校區。藝術中心改為人文藝術中心,語文教學中心改為語文中心,另成立社會科學中心、科技教育中心與體育教育中心。

2017

通識教育正式課程(28學分)部分,規劃為:
1.英語文課程(6學分)
(1)英文:必修4學分
(2)英語聽講:必修2學分
2.資訊課程(2學分)
3.通識課程(20學分)
(1)核心通識課程:
A.語文類:國文、英文進階課程及第二外語課程等,至少修習2學分。
B.人文藝術類:文學藝術類、歷史文明類等,至少修習2學分。
C.社會科學類:法政類;社會、心理、人類、教育、性別研究類;管理、資訊傳播、經濟類等,至少修習2學分。
D.自然科學類:基礎科學類;生命科學類;應用科學類;科學技術類等,至少修習2學分。
(2)跨學院通識課程
學生至少須修習跨學院課程6學分。

2018

通識教育正式課程(28學分)部分,規劃為:
1.英文必修4學分
2.資訊相關課程(2學分)
3.通識課程(22學分)
(1)核心通識課程:
至少修習10學分,五大類中至少任選三大類。
A.語文類:國文、英文進階課程及第二外語課程等。
B.人文藝術類:文學藝術類、歷史文明類等。
C.社會科學類:法政類;社會、心理、人類、教育、性別研究類;管理、經濟類等。
D.自然科學類:基礎科學類;生命科學類;應用科學類;科學技術類等。
E.運動知能類:如運動心理學、運動生理學、國際賽事分析與博奕事業、運動與健康的學理探討等學術類課程。
如屬該學系之必選修課程者,將設限不得認列為通識學分。
(2)跨學院通識課程
至少須修習跨學院課程6學分。

2018

本中心教師李菁華副教授、洪武雄副教授、顏永銘副教授及何秉樺助理教授榮獲優良教材優良獎。

2019

本中心教師楊竣崴助理教授榮獲優良教材傑出獎、周淑媚及郭欣茹副教授榮獲優良獎及何秉樺助理教授榮獲佳作獎。

2020

本中心教師朱鴻洲副教授榮獲優良教材傑出獎、郭欣茹副教授及何秉樺助理教授榮獲優良獎及洪武雄副教授榮獲佳作獎。

2020

通識教育中心搬遷至水湳總校區歷史建築人文與科技學院大樓。

2020

本中心郭欣茹副教授榮獲教育部第9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於109年10月30日至教育部接受頒獎。

2021

通識教育正式課程(28學分)部分,規劃為:
1.英文必修4學分
2.資訊相關課程(2學分)
3.服務學習課程(1學分)
4.通識課程(21學分)

(1)核心通識課程:
至少修習10學分,五大類中至少任選三大類。
A.語文類:國文、英文進階課程及第二外語課程等。
B.人文藝術類:文學藝術類、歷史文明類等。
C.社會科學類:法政類;社會、心理、人類、教育、性別研究類;管理、經濟類等。
D.自然科學類:基礎科學類;生命科學類;應用科學類;科學技術類等。
E.運動知能類:如運動心理學、運動生理學、國際賽事分析與博奕事業、運動與健康的學理探討等學術類課程。
如屬該學系之必選修課程者,將設限不得認列為通識學分。
(2)跨學院通識課程
至少須修習跨學院課程 4學分。

2021

本中心教師周淑媚及郭欣茹副教授榮獲優良教材傑出獎。

2021

本中心洪武雄老師榮升教授。

2022

本中心周淑媚老師及朱鴻洲老師榮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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