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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活動時數認列之各學年入學學生適用說明】(舊版)


說明

【通識教育活動時數認列之各學年入學學生適用說明】(舊版)

 

※依本校學則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士後中醫學系除外)學生須於修業期間,參與「通識教育活動」至少16小時,成績以通過/不通過計分。

 

 

97-103入學

博雅經典講座

通識講座(學務處、各學院、其他單位)

藝文展演(校內)

藝文展演(校外)

無上限

各項至多認列2小時

無上限

104入學

至少認列6小時

至多認列6小時

至多認列4小時

至多認列4小時

(轉學生可抵免4小時)

106以後入學

至少認列6小時

至多認列6小時

至多認列4小時

至多認列4小時

(轉學生可抵免4小時)

 

1.入場刷卡

2.回饋單(滿200字結束後需繳回)

活動結束後申請人提供

1.活動集錦

2.簽到單掃描檔

3.學生認列名單

(word或excel檔,包含學號及姓名)

*申請人需繳齊以上三項資料,通識中心才會認列時數!

 

校外藝文展演活動結束後2周內

填寫「校外演講、展覽及演出活動時數採計申請單600字以上(含學習報告) 」繳交至通識中心,由中心審核認列

 

 

講座類:每場至多2小時

演出類:每場至多2小時

展覽類:每場至多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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