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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上二年級及重補修生通識選課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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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1學期二年級生及重補修生通識選課須知 一、跨領域通識課程 (一)跨領域通識課程須完成8學分(平均每學期修4學分) (二)修課對象:全校二年級生及重補修生 (三)課程安排時段:週二下午(5678節)、週五56節及夜間 (四)初選額滿的課程學生選課優先順序(依照選課辦法第六條規定,特殊情形另規定之。),如下: 1.一般通識課程 (1)畢業班重補修生 (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3)二年級生 2.全英通識課程 (1)中醫系及牙醫系同學(依年級高低排序)(2)畢業班重補修生(3)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4)二年級生 二、國文、英文、英語聽講及三大領域通識課程 (一)修課對象:重補修生 (二)課程安排: 1.國文-共開設5班,開在一年級。 2.英文-分A(原來的A級+B級)與B(原C級)二級,開在一年級。 3.英語聽講-分A與B二級各一班,開在二年級。 4.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及自然/生命科學三大領域各開設1門課程在二年級。重補修生如欲選擇一年級課程,請留意課程查詢系統中每門課程的備註說明,有預留重補修名額的課程,於加退選階段104/09/14(一)12:30至104/09/28(一)13:00,填寫加修申請單,依照申請單上的規定流程送出。惟仍須符合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104學年度起,通識教育課程規劃有變動,一樣的課程名稱對應的領域不同(新生適用),因此,請重補修生進入課程查詢系統先查詢近二年(102及103學年度)課程名稱後面括弧的領域為何,以免加修錯誤。 (三)學生選課優先順序: 1.國文及英文 (1)畢業班重補修生(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3)一年級生 2.英語聽講 (1)畢業班重補修生(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 3.三大領域通識課程 (1)畢業班重補修生(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 加退選階段(開學後第1~2週)-加修申請 (一)依照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 (二)如人數限制已是教室最大容量的課程(課程查詢系統之備註欄位會加註),不可提加修申請。 (四)加修申請優先順序如下:(依照選課辦法第六條規定,特殊情形另規定之) 1.畢業班重補修生 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3.二年級生 4.一年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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