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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退選階段(開學後第1~2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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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退選階段(開學後第1~2週)注意事項 一、加修申請 (一)依照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 (二)如人數限制已是教室最大容量的課程(課程查詢系統之備註欄位會加註),不可提加修申請。 (三)初選如額滿之課程如有退選者,依志願序自動遞補。在不超過教室之容量,如授課教師同意增加修課人數,仍依志願序自動遞補。 (四)加修申請優先順序如下: (依照選課辦法第六條規定,特殊情形另規定之) 1.畢業班重補修生 2.重補修生(依年級高低排序)3.二年級生 4.一年級生 二、重補修生注意事項: 重補修生如欲選擇一年級課程,請留意課程查詢系統中每門課程的備註說明,有預留重補修名額的課程,於加退選階段104/09/14(一)12:30至104/09/28(一)13:00,填寫加修申請單(教務處),依照申請單上的規定流程送出。惟仍須符合選課作業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以不超過該課程修課人數限制及該教室容量為原則......」。104學年度起,通識教育課程規劃有變動,一樣的課程名稱對應的領域不同(新生適用),因此,請重補修生進入課程查詢系統先查詢近二年(102及103學年度)課程名稱後面括弧的領域為何,以免加修錯誤。 三、一年級第二外語、進階英文及全英通識選課規定: (一)初選階段限申請「英文」改修或「英文」及「英語聽講」改修的學生選課。加退選-2階段(104年9月15日12:30以後)開放第二外語及進階英文課程提供一般同學選課。 (二)全英通識課程(除申請改修通過者之外),開放給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複試合格或多益測驗640分以上或其他同樣等級之英文能力檢測者選課(請檢附相關證明至本中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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